个人对法院的感谢信一
尊敬的县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市公司的全体员工,在此谨向贵院庭庭长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庭长及各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20 年 月 日,挂靠我公司经营的一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于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巨大,责任分解时面临诸多法理与情理难以调合的实际问题,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向贵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贵院庭受理本案后,庭长及各位法官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审理调解,在每个程序中都做到了热情、仔细、公正、高效。几个月来,庭长及各位法官不辞辛苦,针对本案中驾驶员挂靠公司经营的特殊情况,做了大量翔实的调查,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案实际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特别让我们感动的是,庭长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如驾驶员的车辆作为标的物在质押期间,每天需支付40元的停车费,庭长考虑到驾驶员的实际承受能力,先后多次帮助我们做协调工作,有关方面在去年春节前同意我公司先行将车辆
取回,仅此一项就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损失数千元;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庭长还通过县保险公司的领导层,从侧面为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外调解工作,排除了各种障碍,为最后顺利达成调解奠定了基础。
庭长以身为范的行为及各位法官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在他们的多次调解下,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共识,接受了法庭调解,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高效、圆满地解决了这个各方分歧大、责任分解难的民事纠纷。尤为难得的是,当事人各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最后,谨祝庭长及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望贵院能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个人对法院的感谢信二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领导,敬爱的老师们:
历时七周的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即将圆满结束。回首这段既紧张而又充实、忙碌、难忘的美好时光,我们心潮澎湃,我们满怀感激!
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领导对我们全体65名学员的重视和厚爱!高规格的课程安排,创新高效的培训方式,王胜俊院长,张军、苏泽林副院长,张立勇、安东大法官,徐光裕、朱苏力、杨共乐等48名领导、专家、学者重要、权威、睿智、精彩的传授点拨,让我们受益良多,进一步夯实了我们的理论基础,提高了我们综合素质;丰富的拓展内容,生动的现场教学,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相互交流、接触实际、了解社会,碰撞出更多智慧的火花;为了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增强党性修养,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国家法官学院创新培训方式,在办学历史上首次组织我们全体学员走进江西革命老区,开展理想信念教学、党史教学、党性教育、体验教学、红色文化教育等现场教学活动,喝瓜汤、吃红米,穿军服、走小道,听事迹、瞻先烈,感悟“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踏访红都瑞金,体会“坚定信念、求真务实、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争创第一、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在那一片红色的热土上,我们接受了教育,经受了洗礼,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从而深刻领悟了王胜俊院长关于“人民法院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努力推进人民
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指示的重要意义。趁次机会,我们还要再次感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瑞金市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热情接待以及她们在党建创新、为民司法、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优异成绩所给予大家的启迪!
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为我们学员安排了如此丰富多彩的课程内容和课余生活:师生融为一体,同学共话司法大局,吟诗作赋,起舞歌唱??这些活动和安排不仅排遣了我们学员的离别之疼、思家之苦,而且为大家搭建了相互研讨的良好平台和提供了顺畅的沟通交流渠道,更让我们从国家法官学院领导、老师和管理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和奉献意识等方面学到了许多许多。政治部周泽民主任,宣教部董文濮部长、滑玉珍副部长,法官学院高憬宏院长,郝银钟、刘小宝副院长等领导点点滴滴的关怀,让我们万分感动;行政班主任、教学班主任以及相关部门的同志们勤勉的工作作风,历历在目;副院长郝银钟、曹士兵、陈海光等老师的专题讲座,令人终生难忘。
为此,我们有理由依依不舍!
在即将满载而归之际,我们郑重地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以及老师们承诺:我们将把本次培训作为不竭动力,在未来的征途中,用丹心捍卫司法荣光,以正气谱写“崇德、敬业、明法、致公”的华彩篇章,为母校争光,为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的新跨越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