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食堂、超市会计兼其他财务岗位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的技能。
2.熟练掌握财经政策、法令及与本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并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3.负责学校食堂、超市及其他财务的预算编制,做好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4.负责食堂、超市及其他财务管理。及时审核各种经费开支单据,及时处理各种账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规定,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做到及时登账,日清月结,账R清楚,按时完成月报、年报,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定期向师生公布食堂、超市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5.会计员有权监督、检查学校食堂、超市收支情况,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收发、计量工作,发现不当,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并协助处理。
6.上级机关、财政、税务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査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务制度,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作斗争。
8.完成财务室和学校的其他财务工作。负责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安全。
9.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若被安排总务处夜间值班,应加强巡查,每班不低于两次。
10.完成校长和后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