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一: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
2、对需要实地核查、现场堪验、班子集体研究等窗口当场无法办理的审批事项,负责与局相关部门的衔接;
3、负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
4、负责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工作;
5、负责对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的本局行政审批项目申请和审批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职责二: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
1、承担中心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和内外事务的联络工作;
2、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
3、对各级来文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和档案管理工作;
4、承担中心人事与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5、负责管理中心的印章及介绍信;
6、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7、负责中心宣传、信息工作与广播室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的定点购置工作;
9、负责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财产、福利,协调经费结算工作;
10、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与卫生检查工作;
11、负责商务中心的改制及人员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
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审批科的受理、分办、送达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督办和抄告工作。
二、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保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行政审批科有工作人员在岗。
三、工作人员确需请假的按有关制度执行。
四、严格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包括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事项、办理情况等。
职责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市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管;履行市发改委委托的涉及招投标综合执法职能。
四、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和各行政监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监督、协调和考核。
五、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监督、考核;负责牵头组织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考评。
六、制订有关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规则和行政审批事项、公共资源交易的办理流程;监督、指导审批事项无偿代办服务工作。
七、受理和核实违反行政审批制度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各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纠纷、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对投标人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
九、指导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五: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四、负责为国内外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工作。
五、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六、监督窗口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