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以“提高职工能力,激发职工活力”为宗旨,按照医院的发展要求全面做好人力资源的规划与配置,充分发挥“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的职能。
2、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和现实需要制定医院的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主要包括部门与科室设置,床位编制,岗位设置,新聘人员任职资格要求等,经医院办公会议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医院的人才招聘方案,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和科室共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聘任务,对在试用期和考核期的职工进行考核,并按医院有关录用规定做好调入、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4、定期对医院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的使用效果与效率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5、负责医院绩效考核总体方案的制定和考核的实施,指导各部门和科室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并在科室实施考核时进行具体指导。
6、编制医院人力成本的预算、决算,定期分析医院人力成本情况,对控制人力成本提出有效措施。根据医院领导层意图和医院发展实际,制定薪酬分配方案,并检查落实。
7、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日常的招聘、解聘、调岗、考勤、薪酬发放和职工岗前培训等工作。
8、根据国家有关职称管理的规定,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申报、考试、晋升等工作。制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与管理办法,根据岗位需要实施考核与聘用工作。
9、负责全院职工业务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全院性的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院职工奖惩。
11、负责审查办理职工的探亲、婚、丧、殡、事假、公休假等手续。
12、负责薪酬福利的规划管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办理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卫生津贴、福利费、治丧抚恤、工伤致残和职业病的评定等劳保福利管理工作。
13、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种人力资源统计报表。
14、按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退休、离职、停薪留职等手续办理,负责退休人员有关事宜的管理和慰问工作。
15、负责全院生病职工及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的慰问、补助工作。
16、做好全院人事档案管理,按要求归档、整理、维护和利用。
17、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与法规教育,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查岗、考勤工作。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1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