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一)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四川泛美教育集团和重庆斌鑫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重庆新元投资有限公司融入资金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民办高职院校,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2、院校代码:12754。

3、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一号。

4、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6、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专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2、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分管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230466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521.5万元,各类馆藏纸质图书25.5万册,并与西南政法大学在国际教育项目、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场地等多方面实行资源共享。 学院下设航空管理、航港商务、航空电子信息、工程管理、人文艺术五系两部,面向社会需要,设置了24个统招专业,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了学生实习与就业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教学、实训条件完备、体育场馆及学生生活设施齐全。现有校内航空服务、空中乘务、旅游酒店管理、民航特种车辆维修、通讯电子等八大实训中心;工程造价、报关等重点实验室19个;校外实习基地32个,并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可以满足各类专业岗前实训的需求,为学生成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专业要求

(一)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男生身高170 -187厘米,女性身高160-185厘米;

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计算公式:体重KG=(身高CM-110) ±(身高CM-110)×10%;

3、听说要求:口齿清楚,无口吃,发音准确;无耳疾病史,听力正常,无耳鸣;

4、视力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或者屈光度不超过300度;未做过近视屈光度矫正手术;无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5、颜面五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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