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一)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国标代码: 14236

学院全称: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

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院 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邮 编: 572022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录取方式

我院将面向全国21个省份进行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方式:国家计划内统招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方法

1、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2、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省级高招办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3、符合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录取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遵循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以及所录取专业。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我院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选考课程不限。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

(2)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5、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我院联系,录取过程中我院会对进档考生进行联系,核对相关信息后予以录取。

(二)特殊专业录取办法

1、在电子档案已投至我院的考生中,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68cm以上的考生。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即考生凡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我院),录取时将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我院拟录取的考生在得到相关省级招办网上确认后,即作为正式录取。我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院公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四)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记入我院不诚信考生档案,供下一年我院录取时参考,同时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我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学费8000-8500元/年,详见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市省级高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为“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大专学历”。

五、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学校全方位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为学生提供各种奖学金,鼓励学生爱学习、爱研究、爱运动、爱文艺。奖学金设置如下: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学金为5000元。

2、学院专业奖学金:

每学年评定一次,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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