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一)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123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编:712046

一、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由步长制药公司投资创办,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下设商学院、金融与会计学院、医药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文化与艺术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服装学院、珠宝学院、成教学院、技术学院十个二级学院。学校设有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22个。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4、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5、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5、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6、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7、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高职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服装设计。各专业课统考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8、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9、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条形章的《录取通知书》,按报到须知和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按时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三、入学与注册

1、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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