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新乡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性质及办学类型

新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学校国标代码11071。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5年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专业和下达的招生人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预留计划35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公室2015年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4.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文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历史”,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物理”。

6.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7.男女比例不限。

8.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我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联考成绩或省招办指定相关院校的成绩。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占60%,专业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1.体育类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1.学费:

本科:文科专业3400元/年·生,理科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生。

专科:文科专业3300元/年·生,理科专业36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800元/年·生。

2.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生,八人间600元/年·生。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新乡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在其招生网站、新乡学院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学校采取邮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由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九、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电话:0373-3682901、3682902、3682903(传真)

邮政编码:453003

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x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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