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工、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专多能高技能型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2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校园内绿地、甬道、花坛、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学生餐厅、洗浴中心、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移动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区,校内拥有各类与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二十几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90%以上的课程由专职教师承担,其中40%为副高级职称以上,80% 为“双师型”教师。

校企一体、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实施订单培养的特色办学模式,学院拥有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印刷工程系、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和经济管理系共七大系五十多个专业,大部分专业都创建了自己的校内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真正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保证了毕业质量。如建筑工程系创建了海南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金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印刷工程系创建了哈尔滨春天印务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系创建了哈尔滨盛世联华一站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自动化系和机械工程系创建了哈尔滨春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华硕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财贸系创建了哈尔滨春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五星级大酒店和旅游公司。使我院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时的比重最低为55%,个别的专业高者达70%,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采取真刀真枪的办法进行实训。学院与省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实行联合办学,订单培养。目前已与省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订单培养协议,力求全方位、多渠道地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保证就业。

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与美国俄亥俄州尔班纳大学结成国际友好合作院校,我校学生可到尔班纳大学学习一年,获得该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完善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学校先后与海南、广州、深圳、南京、上海、天津、北京、大连等地几百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每位毕业学生提供5到10个就业岗位供学生选择,并同几百家企业和人才市场联合,建立了毕业生分配网络,为学生广开就业门路,搭建就业平台。不但把学生就业安置工作落到实处,还要长期有专人跟踪服务,直到学生工作和生活都安置满意为止。十几年来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率一直居同类院校前列。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四、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五、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章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若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4、各专业对语种不限制。

5、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

六、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

见2015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八、毕业生待遇:学生毕业后获得正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同时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九、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学院联系电话:(0451)84114766 84116658

十一、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邮政编码:150078

学院网址:http://www.hyyzy.com

电子信箱:hyyz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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