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省)

学院代码:13106(教育部)

省内代码:1155 (普通类、艺术类)

1455 (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1565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

1655 (中外合作项目)

1554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学院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一、学院概况

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校成建制由原铁道部划转江苏省管理。学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三方共建的高职院校,也是轨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被誉为华东地区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建校70年多来,学校坚持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办学使命,共培养了7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与艺术设计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等36个专业。

校企合作:学校坚持“走合作发展之路,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得到了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学校与上海、济南、南昌、广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郑州、西安、武汉、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苏州、常州、无锡、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合肥、福州、厦门、成都、深圳、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此外,南车集团浦镇车辆厂、苏宁电器、中铁二十四局、五星电器等大型企业也充分发挥了就业基地合作就业的作用,持续大量招聘我校毕业生。会计、物流、旅游、艺术设计等非轨道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也持续增强,就业形势良好,部分专业协议就业率甚至已经超过我校轨道类优势专业。

学生就业:学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70%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年度报告》显示,学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位居江苏省高职院校第3名;毕业生入职半年以后的平均月收入3406元,在全省同类高职院校排名分别位列第一。,学院荣获“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我校已经连续4次获此殊荣)、“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

办学声誉:学院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学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普通类专科批次(含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中外合作专业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D。

3、专业安排:普通类文、理科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报考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普通类文、理科或普通类兼报艺术类考生的基本条件。

(2)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联考”,并取得“专业联考合格证(动车乘务或空中乘务)”。

(3)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D,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联考成绩,联考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三、有关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机车车辆、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2、根据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只适合男生。其他轨道类专业,也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四、考生其他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关于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的说明

我院继续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的招生,培养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合作的普通本科学校及专业如下:

学校名称

专科阶段专业名称

本科阶段专业名称

备注

苏州大学

电气化铁道技术

电气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

适合男生

南京林业大学

物流管理

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

南京工业大学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生前三年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我院毕业证书,可以选择直接就业,也可以在第5学期末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转段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各本科院校直接录取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由本科院校颁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六、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

4、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实行“2+1”模式,考取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将分别获得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大专学历证书和美国卡比奥拉尼社区学院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

5、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关招生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6、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81155 025-68204931

2、邮政编码:210031

3、电子邮件:810001155@qq.com

4、网 址:www.njrts.edu.cn

5、Q Q:8100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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