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西藏藏医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基本信息:

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性质:公办自治区属高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1、博士研究生教育2、硕士研究生教育3、本科教育4、(高职)专科教育

学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

负责部门:西藏藏医学院招生委员会

邮政编码:850000

招生咨询电话:0891-6388340传真号码:0891-6388340

电子邮箱:xzzyxyzjb@163.com

校园网域名:http://www.ttmc.edu.cn/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

1、2015年普通本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2、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录取的学生按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无语种要求。

2、专业要求:藏文成绩良好(须具备高中或同等学校藏文水平)。

3、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公布的批次执行。

5、录取原则: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并按照招生计划数1:1.2提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区的投档规则如有其他规定,按照生源省区的规则录取。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四、录取方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五、收费要求及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规定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六、对学生采取奖、贷、勤、减、免的资助办法。

七、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决定录取工作中重大问题。

2、学工部(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介绍,负责学院招生计划实施,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3、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为期3个月的入学资格复查,凡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视不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西藏藏医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向海英0891—6387220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藏医学院,您将成为最具特色的藏医药文化的传承、创新、弘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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