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
1、独立学院是什么意思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2008年,教育部发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5年内完成独立设置。
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属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2、独立学院与民办学院的区别
区别一:办学主体
独立学院的举办方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合作办学,因此独立学院一般是设在某个大学的名下。
例如: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这些学院,可能和挂名的大学同在一个校园,也可能有师资等方面的共享和交流。
不过独立学院依然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区别二:办学层次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伙创立,因此独立学院一定是本科,而民办高校中专本科都有。
区别三:学历证书
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的毕业生都可以获得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但独立学院毕业证书上加盖的是某某大学某某学院印章,而学校本部学生的毕业证书只盖有学校校名印章。
例如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毕业证书加印的是“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印章,区别于本部的“厦门大学”印章。
民办院校的毕业证加印的就是学校校名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