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即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是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一种培养管理制度。
一、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
免费师范生即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是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一种培养管理制度。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
义务履行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违约处罚
公费师范生,在入学前会与省教育厅签订合同,合同中会详细说明违约的相关条款。违约问题一共有三种情况,但是无论哪种情况的违约记录都将计入人事档案。
1. 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公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
2.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3.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或进行交流。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二、免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
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如果违约,应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三、免费师范生就业有哪些限制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