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工作的通知》(宁教考院普招[2015]25号)的规定,宁夏区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简称“英语口试”)时间确定为3月27日、28日、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对象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为“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及成绩评价
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英语口试测评范围。文、理科均采用同样内容范围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英语朗读语音和口语回答问题等。
英语口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评定。
三、测试方式
采取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的测试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成绩等级使用方式
考生测试成绩当年有效。记入考生的普通高考电子档案,投档录取时提供给普通高等学校作为相关专业录取的参考。
五、测试时间
3月27日、28日、29日,每天分4个时段进行。各时段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段 | 候考入场时间 | 测试时间 |
第一时段 | 7:40-8:00 | 8:00-9:50 |
第二时段 | 9:50-10:10 | 10:10-12:00 |
第三时段 | 13:40-14:00 | 14:00-15:50 |
第四时段 | 15:50-16:10 | 16:10-18:00 |
六、测试地点
已报名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中心安排的英语口试考点参加测试。未按准考证上通知的测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补测。
七、考务管理
英语口试考务管理工作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考院普招〔2014〕2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测试费用
已报名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缴纳30元的英语口语测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