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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英语改革新消息浙江高考改革新消息

浙江高考将采用3+3模式,外语和选考均可考两次:

①不分文理


②除语数外再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中选3门


③外语和选考有两次考试机会,成绩两年有效


④语数外每门150分,选考科目分等级打分,每门100分,总分750分


⑤取消一二本等批次区别,录取将不分批次,按专业平行投档。


⑥2014级高一开始实施。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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