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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12月中旬统测

发布时间:2023-11-16 03:01:24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12月12日、13日和19日、20日进行,拟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期间报名并缴费。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测试工作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拟以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且拟报考项目在全市高水平艺术类统测范围内的统考考生,都要参加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并参加拟报考高校的艺术测试(或认定)。只有全市统测及招生学校测试(或认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该校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考生如报考全市统测未包含的项目,要直接参加报考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或认定)。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按不同艺术类别分管乐组(含西方打击乐)、弦乐组、键盘乐组、民乐组、声乐组、舞蹈组、戏剧组等进行,每组至少有5名评委。

每名考生测试结束后,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给出成绩的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该考生该项目的全市统测成绩。

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为资格性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12月12日、13日和19日、20日举行。

12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准考证》。考生要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的检录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过时按弃考处理。

12月30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打印本人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结果。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项目在统测范围内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高水平艺术团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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