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
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体育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必测科目成绩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传统院校志愿,其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达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考生必测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既要兼顾招生学校自主权、择优录取,又要降低投出考生的退档比例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招生院校有权在 1:1~1:1.05 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
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广西招生考试院投档前提供的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投档比例,以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