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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一)

 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5个科目内容。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统考满分值为300分,各科目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分值
自我展示面试,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限时1分半钟20分
即兴说话面试,现场抽取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限时2分钟70分
作品朗读面试,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70分
新闻播报面试,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半钟70分
新闻评述面试,根据抽取的新闻搞件现场进行评述,限时1分半钟70分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展示(20分)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以及个人才艺特长。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自我介绍内容和表现方式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限时半分钟;才艺展示形式不限,可自备道具,限时1分钟;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可分两段进行,也可合并一段进行,总限时1分半钟。

(二)即兴说话(7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2分钟。

(三)作品朗读(7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指定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

(四)新闻播报(7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察考生对新闻语体样式的把握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半钟。

(五)新闻评述(7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察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1分半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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