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不同
1、申请机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
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而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3、还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用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办理手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联合借款人,由双方共同还款。(具体以当地金融机构当年的规定为准)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在高校申请。申请时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所以还款人是本人。
4、是否经由学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银行直接面向学生,属于信用贷款,不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需学校每年在网上进行学年鉴定,并由学校出具未在学校贷款的证明才能回乡申请下一学年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每学年申请一次),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否需要学校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根据该金融机构当年政策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负责联络合作银行前往高校进行政策宣讲,学校一般会组织银行、贷款签约学生双方集中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5、贷款年限
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学年一贷,部分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一贷多个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可一贷多个学年,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选择一贷四年或一贷三年等。
2、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
1、取得高效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学校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和独立学院。
2、具有中国国籍,且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个人档案不存在严重污点。
3、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收入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等。
另外,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一个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对于孤儿和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同学来说,可以请近亲作为共同借款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近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个人信用良好;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国家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困难,在校期间其家庭不足以支付该生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5.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还用向学校发的银行卡里打钱吗?
不用,只需要将贷款之后所欠的金额打入即可。
如果发现自己的学费已经被扣过,不要担心。贷款发放下来后会以某种形式让你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