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
国家批准我省实施区域仍为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46个县区(燕山-太行山连片贫困地区22个县、23个国家贫困县和1个国家贫困区),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计划性质为“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为提前特殊类型批和本科提前批B,执行的文化控制线分别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具体查看《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部分公安院校和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录取时不实行平行志愿,在本科提前批A录取前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随本科提前批A一起征集二志愿,先录取提前特殊类型批的二志愿,再录取本科提前批A的二志愿。
列在本科提前批B的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不足时,采取二志愿征集和适当降分录取的办法。
特别提醒:
国家专项计划只是给这此地区的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没有减免学费和毕业后必须回生源地的要求。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