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毕业证和本学校普通专业一样。此外还可获得对应外校的毕业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项目,报考考试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后,可分别获得我国所在学校的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外方高校的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中留服对学位证书可做学历学位认证。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