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小括号里的“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通常被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工资: 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三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算在这里)

起征点: 自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

税率: 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

速算扣除数: 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说明:假设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那么“应纳税额”=6000 - 6000x(8%+2%+1%+8%) - 3500=1360元。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1360x3% - 0=40.8元。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虽然最后实际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知道了,“少了的钱”几乎都用来缴纳五险一金了,只有极少一部分用来缴纳个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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