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调查显示:国企高管天价薪酬与巨额亏损并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8日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表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实质阶段。

从“阳光工资”到摸隐性收入“家底”,高管薪酬逐渐收敛。然而,高管收入与企业业绩脱节、从薪酬到福利处处跑冒滴漏等问题仍然屡见不鲜。

巨亏下,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

旱涝保收、高管高薪似乎已成“定律”,翻阅近几年上市央企年报和机构调查不难发现,央企员工的平均年薪普遍超过10万元,高管年薪超过30万元的比比皆是。即便出现大幅亏损,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

中海集运年报显示,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但其董事长仍然拿到了79万元年薪。,中集集团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但时任董事麦伯良薪酬高达998万元,6位副总裁中三位报酬超过350万元。

根据国资委有关调查,即便仍然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重,央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仍达到了72万元。

高管薪酬是普通职工工资的20倍

据专家介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因其薪酬管理制度经过多年摸索,机制逐渐趋于合理,往往薪酬不敢特别离谱,但是由于央企二级公司待遇归公司经营者管,因此二级公司比一级公司薪酬高的情况非常普遍。

“按常理,高管薪酬应当是同企业内部普通员工平均工资的6至12倍,以我国国情,12倍太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据记者了解,一些国企地方上的二级分公司高管薪酬可拿到总部同级别管理层人员薪酬的2倍,个别高管薪酬是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不止。

专家:自我约束机制几乎形同虚设

国企高管的薪酬究竟是怎样制定的,在多大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

事实上,最初的国企高管薪酬形成机制“雏形”为2004年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

2008年,《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出台,再到,国家启动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提出“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均无一例外强调负责人薪酬与绩效挂钩。然而,为何天价薪酬与巨额亏损并存的局面长达10年仍难改变?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清说:“虽然中央有类似规定,但是没有指定某一个部门进行落实和监督,单纯依靠国资委的行政指导显然力度不够。”也容易导致自我约束的机制几乎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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