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职级与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关键环节”,胡颖廉认为,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

分配向基层倾斜

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改革亟待破局。

9日,中组部研究室巡视员、副主任张景虎接受访谈解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透露,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纵观历次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给出的感受是,“从固化到灵活,从粗放管理到精细规范,以及从平均主义到注重绩效”。

对于历次改革,胡颖廉认为都各有值得肯定之处和些许遗憾:

1956年改革实现了从供给制到货币制的跨越。然而该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直到1985年“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才解决上述问题。

1985年改革剥离了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但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奖金原则上是给绩效较好的员工,实际执行中则是人人有份;过度强调职务对工资的决定作用,造成了高职位不当扩张的弊端。

1993年改革让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钩,同时明确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但是,虽然这次改革制定了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的地区津贴制度,却恰逢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资金急剧扩张,导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巨大工资差成为1993年工资改革的硬伤,也成为2006年改革启动的主因。

2006年改革在大幅提薪的同时,统一了公务员工资级别。但是在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工资统发和激励机制等问题。胡颖廉举例,如工资统发中有相互依赖关系的部门太多,没有一个主体有最高的权威。还有,对一线执行人员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这又违反了2006年改革的要求。

胡颖廉对公务员工资改革总结脉络称:“理论和经验均表明,有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两大要素。”

根据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胡颖廉就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方向表示,此次改革的重点应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具体做法有两点,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关键环节”,胡颖廉认为,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至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这方面深圳走在全国前列。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深圳于2007年和分两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务员。1月1日起深圳规定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同时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类,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

“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将延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导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而且注重从制度设计上找寻出路。”胡颖廉如是表达对未来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期待。

今年全国,人社部副部长何宪透露,公务员工资制度将面临改革,方向将是缩小地区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区之间工资关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此外,工资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层倾斜。

“这让我们广大基层干部眼前一亮,心头一热。”湖南湘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长曹普华说,目前,一些基层干部的任务比较重、压力比较大、待遇也比较低,湘西一些在乡镇工作20多年的乡镇干部,月工资不足3000元,如何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对此,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高新民向解释:目前,公务员工资高低与职务直接相关,在一个县里,只有几个处级干部,绝大多数公务员可能干一辈子也就是个主任科员,薪酬上涨十分有限,而打破职务与职级的关联性,职务、职级并行来解决基层干部待遇,这对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有帮助,也更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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