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天津教师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天津教

一、教师实行什么工资制度?

根据国人部发[2006]56号文件《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教师也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二、岗位绩效工资是怎样构成的,标准多少?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现行工资标准为:七级(副高)930元,十级(中级)680元,十二级(助理级)590元,十三级(员级)550元。根据岗位的变化调整。

2、薪级工资按照本人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所聘岗位、学历、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薪级工资每年调整1次,一般在12-35元之间。

教师的基本工资还包括教护提高部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之和的10%)、教龄津贴、保留福补。

3、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我县执行息政办[2014]53号文件新标准:高级1330元,中级1120元,助理级930元,员级770元。奖励性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搞活分配,包括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各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项目。

4、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我县只有特校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三、绩效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部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合理拉开差距,按学期发放,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确定。

四、为什么不发第十三个月工资?班主任津贴为什么从教师绩效工资中出?

国人部发[2006]56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我县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已将第十三个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核算在总量之内。根据豫政[2009]219号文件:班主任是教学的重要工作岗位,在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将原国家规定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五、教师工资按政策规定扣除哪些项?怎样扣的?

1、基本医疗保险依据信人社[2012]59号文件,按工资总额为基数代扣,比例为个人2%,财政配套8%,大额医保每人每年132元,个人66元,财政补贴66元,每人每月扣除5.5元。

2、住房公积金依据信房金字[2013]18号文,按工资总额为基数代扣,比例自起10%,财政配套10%(以前年度为8%)。

3、失业保险依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每七条,按基本工资为基数代扣,比例为1%。目前我县每人每月扣9元,全年108元。

4、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意见》(信政[2008]80号),生育险由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0.5%,个人不缴纳。

六、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相比低不低?

教师基本工资严格按照豫政办[2006]74号文件执行,每年正常晋升一个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信政办函[2014]4号、息政办(2014)53号文件精神,执行全市七县统一标准。公务员执行职级工资制,工资构成与岗位绩效制度不同,没有可比性,但同资历人员相比,教师工资高出公务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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