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济南市企业军专干退休职工的工资调节方案

退休工资相信是广大退休人员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之一。以下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济南市企业军专干退休职工的工资调节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2017年济南市企业军专干退休职工的工资调节方案:

3月27日,据山东济南市社保局消息,根据《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时间的通知》(济社保发〔2014〕3号)规定,从下月起,济南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遗属月发养老待遇的社会化发放时间由每月28日调整为每月25日。

山东济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月起提前3天发放

据了解,虽然只是提前3天发放济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但是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带来的变化却不小,一些相关手续的办理也都将相应提前。养老金发放提前后,用人单位办理停止、恢复待遇领取手续的时间也将从2017年4月份起调整为每月1-16日;同时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发放存折(卡)的时间则相应提前到了每月23日。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也需要提前,例如整理信息、待遇公示、领取待遇核定表等都需要调整办理时间。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为参保人办理退休需要一定时间,其中仅待遇公示就需10天,所以单位如依然按原先的安排为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有可能会导致退休人员错过领取时间。

社保局工作人员还提醒,2017年3月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在3月底前未能完成济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遇申领手续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也在本次养老待遇发放时间调整范围内,用人单位需尽快完成有关手续,避免超出业务经办时限,致使职工无法按时领取养老待遇。同时,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也要提前做好档案转入社区和退休人员医保年限审核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各项退休待遇。

本次调整养老待遇办法,按人群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部分:按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例:某职工14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

本次调整:125+60+3000×3.3%=284(元)

自2015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284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养老金1136元。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人员: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第二类、建国前老工人

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

第三类、五七工、家属工(12月31日前,按照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对于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如在2015年1?4月份已去世且已办理减员的,待济南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台后,将随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一并补发调整的养老金。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此外,因今年调待首次与缴费年限挂钩,如退休人员对缴费年限有异议,已转社区的可到所在的劳动保障中心反映,未转社区的到所在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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