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马鞍山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及安徽省规定的政策执行并结合马鞍山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而进行。
马鞍山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将全力以赴做好发放工作,确保1-9月份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9月底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马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荣明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见角进元)。
倾斜部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
年满70?74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
年满75-?79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
年满80?84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60元;
年满85周岁及以上330元。
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年满70?74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
年满75-?79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
年满80?84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0元;
年满8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0元。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马鞍山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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