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个东莞职工最关心的事情。以下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2017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供大家参考!
2017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
2017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结合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将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类标准: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3.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第三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4.第四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