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漯河产假工资国家规定,漯河产假工资如何发放谁发的怎么计

发布时间:2023-11-16 15:12:34

漯河人民政府规定,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产假不少于98天,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另外,漯河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1)农业户口: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属再婚的,还要提供原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和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合影照片2张、一孩生育证登记表3张、健康检查单、婚育情况证明;所有资料准备合格后在计生办即时办理。非农户口: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属再婚的,还要提供原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和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合影照片2张、一孩生育证登记表3张、健康检查单、新婚学习结业证、婚育情况证明,所有资料准备合格后在计生办即时办理。(2)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地村委会证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如果已婚育龄妇女,还需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避孕节育报告单。所有资料准备合格后在户籍地计生办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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