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如果您所在的单位面临加班,那么加班费怎么算呢?2017年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下面大家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2017年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清明放假,但不少人仍要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凡在4月4日(清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
加班工资这样计算: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清明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4日,清明当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2日、3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2017清明节加班费的认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月最低工资1620元
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450元调整为1620元。
如果在清明节加班一天,按本市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应不低于223.45元。
名词解释: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