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声昨天报道了河北省唐山市社保承诺“打水漂”,导致参保人员“被延迟退休”的新闻事件。多年前, 古冶区人社局向打算参保的市民承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女性50岁退休。如今,有些年近50岁的市民打算领取养老金,却被告知,还要再等5年。
记者调查发现:导致这一事件的原因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6年出台的政策推翻了1998年的规定,而这8年来却没有过渡性政策的出台。报道播发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该事件回复记者。当初的承诺,怎么就不算数了呢?这些参加社保的市民又该如何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按照规定,城镇职工退休年龄是女工人50岁,女干部、职员55岁,男性60岁。在古冶区1998年到2005年给灵活就业人员推广养老保险的宣传册上,介绍的都是男性60岁,女性50岁退休。近年来,当年参加社保人员到了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却发现当年的承诺,不算数了,作为没有固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王女士非常气愤:“之前说如何受益,如何享受像职工一样的待遇,连续缴纳15年。然后他不认了,说我们这不行,政策改了,当初怎么宣传的我们就怎么做,政府机构承诺的为什么不兑现呢? ”
记者向当年做出“50岁退休”承诺的古冶区人社局咨询,工作人员回复:“政策变了只能跟着政策走,这是国家政策。”
记者说:“之前你答应了50岁退休啊!”
工作人员说:“如果你在国家政策变之前正好五十,就可以退休,现在政策变了,你还没有到年龄,就得55,答应时国家政策是50,但谁也不知道政策啥时候变。”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下发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女性55岁退休,可是古冶区人社局在2002年至2005年之间,仍然承诺女性可以50岁退休。那么这期间古冶区的宣传,是否违规了呢?唐山市社保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认为,当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是框架性文件,直接下发给省里,等到市、区一级的具体执行,还要看省里的通知,也就留下了时间差。
工作人员说:“劳动部文件更多是框架性、原则性文件,本身不是可操作性特别强的文件,操作性强的东西就是需要省、市政府部门。另外部里的文件下发之后,特别是县区级的工作流程和政策的调整,需要依据上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