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呢,小编为你整理了下文.
办事机构:社保机构
申报条件:无
办理所需证件:无
办理流程:
(一)退休待遇计算:退休待遇计算公式(2006年1月1日年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实行新原办法对比的计发办法,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
新办法:
1、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1)基础性养老金:(上年市在岗月平均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 缴费年限(两位小数)%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调节金: 120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递减系数。(递减系数:2006年:90%,2007年:70%,2008年:50%,2009年:30%,2010年:10%)
(4)过渡性养老金:新办法指数化平均工资×1.3%×账户前年限
其中: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度在岗市月平均工资 × 平均指数
平均指数:92年至退休上年度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2、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原办法:
(1)基础性养老金: 2005年市月社平工资 × 20%(缴费不满15年15%)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3)过渡性调节金: 120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
(4)过渡性养老金:原办法指数化平均工资 × 1.4% ×帐户前年限
其中:指数化平均工资: 2005年市月平均工资 × 平均指数。
(5)开放城市补贴:20元。
(6)过渡性补贴(2007年以后退休的):(原办法基础性养老金+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5% 。
其中:指数化平均工资: 2005年市月平均工资 × 平均指数。
新原办法对比:
新办法高:
退休金总额:原办法养老金+(新办法养老金 -原办法养老金)×递增系数。(递增系数:2006年:10%,2007年:30%,2008年:50%,2009年:70%,2010年:90%)
原办法高:
退休金总额:新办法养老金 + (原办法养老金 - 新办法养老金)。
(二)退职待遇计算
(1)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退职生活费=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20元调节金。
(2)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
退职生活费=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办法与退休待遇计算新办法相同。
(三)一次性支付待遇计算
支付金额=个人帐户储存额 + 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与退休待遇计算方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