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柳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柳州市退休工资最低

2018年柳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柳州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二、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计算公式为:P基础=(W在岗+W指数)÷2×N缴费×1% 。

按老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计算公式为:P基础=W在岗×20%。

其中:(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W在岗)是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W指数)=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W在岗)×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Y指数),即W指数=W在岗×Y指数;(3)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Y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缴费年限(N缴费)为个人缴费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加个人缴费后至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加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实际缴费年限;(4)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月实际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这段时间,柳州市的广大退休人员都在密切关注养老金上调的消息。7月31日,记者从柳州市社保局了解到,全市退休人员(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从7月31日起,1至7月份的养老金增资部分陆续补发到退休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大家注意查询。

市本级与五县一区同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精神,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员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6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柳州市社保局高度重视,严格依照此次调整养老金的政策和工作要求,做好待遇调整人员标准确认,于7月28日已圆满完成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从7月31日起,1?7月份增资补发的养老金陆续发放到退休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做到市本级与五县、柳江区同步进行。

据统计,全市(含五县、柳江区)参加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达28.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4.37万人。

具体如何调整看这里

按文件规定,今年的具体调整办法是: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元。

(二)挂钩调整: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

1. 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人员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费)的2.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2.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此外,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305元计发。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这次的补发金额为今年1月至7月共计7个月的增发金额。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包括我区镇南关人员)不参与此次调整,具体如何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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