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重庆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重庆市退休工资最低

重庆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重庆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财政部近日公布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的一份预算说明中透露,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中显示,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91.47亿元,增长13.9%。

说明指出,这主要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

7月27日18时,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重庆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公布

我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在本次调整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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