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243元,与2017年的67511元相比,增加了7732元,同比名义增长11.5%,增速比2017年回落4.4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乌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速为9.9%。
分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7805元,教育91584元,金融业83101元,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倍、1.2倍和1.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5996元,房地产业44661元,建筑业50951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7.8%、59.4%和67.7%。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7,与2017年的2.6相比,差距有所扩大。有6个行业的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增长率分别为45.6%、40.0%和26.9%。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金融业,建筑业,增长率分别为-11.2%、-5.3%和-3.3%。在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5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全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8467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0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集体单位50667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7.3%。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其他单位增速最高,同比增长12.3%。集体单位、国有单位平均工资增速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表2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 |||
登记注册类型 | 2017年 | 2018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计 | 67511 | 75243 | 11.5 |
国有 | 71490 | 78467 | 9.8 |
集体 | 50533 | 50667 | 0.3 |
其他 | 65617 | 73675 | 12.3 |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单位、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