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春节延长了假期,现在已开始了复工,很多小伙伴有点疑惑,这些日子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被隔离了还能领工资吗?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工作日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要了解工资怎么发,先要知道这三个概念意味着什么。
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
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广西的相关规定是:
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具体到今年来说:
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这3天如果加班,可以索要3倍工资;
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参照休息日处理,如果加班,可以申请补休或索要2倍工资。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1、被隔离的员工怎么办?
被隔离后不能上班,企业要正常支付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隔离结束后员工仍要治疗的,怎么办?
企业按病假标准支付工资。
3、企业经营困难,工资怎么发?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