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一、近三来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一)打牢工作基础,依法行政制度化。我局重视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将法制工作与执法执业、内部管理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业务管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二类制度,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建设。二是进行《市司法局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汇编》、《市司法局制度文件》三个汇编,强化法制工作规范管理。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率、出证差错率、投诉查处率、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率四项测评指标,强化法制工作效能督查,提高了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用,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化。创新执法执业监督领导机制。整合局纪检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资源,成立市司法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建立了由行风办、行业协会、县区局、市局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集中受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执业监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与纠风治乱和效能监察的统一管理。创新执法质量管理机制。将执法工作纳入全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法制员通过现场访谈、查阅文件、抽样、记录等,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符合性审核,落实纠正措施,促进了执法工作质量和执法管理水平提高。试行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根据管理事项和服务对象需求,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职到位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优化服务环境,行政监督社会化。以“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为着眼点,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司法行政阳光服务品牌。一是实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在局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依据、文件制度、工作动态等,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充分满足民众和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及舆论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实施阳光管理,实现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将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运行,强化电子实时监控,开展行政提速,实行逐月通报,推进权力运行质效并进,目前我局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类93项261件。三是开展阳光行动,提高网络问政效能。畅通局门户网“局长信箱”、“在线投诉”以及淮水安澜网“民生通道”、“阳光信访”政民互动渠道,建立24小时网络值班、网络发言人制度,规范网诉网复、调查核实程序,及时跟帖回复群众咨询投诉,并跟进落实,强化效能问责,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执行力。

(四)加大研讨力度,依法行政科学化。组织专题理论研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组建律师维权中心为社会正义撑腰的重要性研究》等一批优秀理论文章,促成全国主流媒体聚焦盱眙留守儿童法制宣传,苏南企业家现场设立奖金5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见义勇为维权中心,为弘扬社会正义者撑腰;成立市台商法律服务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台商的好评。抓好业务性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关于稳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为我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强化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被省厅内网调研专栏采用,为在全省开展执法考评提供参考;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审辩关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认真组织重大活动,提高执法把关水平。在全市法治建设等各项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策划、督办、考评,推动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组织了8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08名拟任处级职务的干部参加集中考试,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小手拉大手与法一起走”行动,创建“青少零犯罪社区”,我局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关工委表彰为全国青少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行为文明化。我局突出执法理念、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三项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深化制度执行意识,使全体干警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素质。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先、任职的依据之一。通过集中授课、岗位自学、网上学习、选派参训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全员轮训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考试等,提高了队伍法治素养。目前,市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已达到14名,2人具有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连续三集中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服务案件三类评查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案卷的办理程序、手续、证据、时限、效果,指出存在问题,提高了办件质量,促进了基层案件办理行为规范化。

(六)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实现跨越发展。市委、省厅主要领导先后12次做出肯定批示,充分肯定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社会保障等工作。一是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法律保障得到新加强。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的防范、调解和处置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重新犯罪率为0.56‰,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完善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加大社会化帮教力度,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帮教衔接率100%,安置率9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融入党委政府经济转型升级工程,法律服务迸发新活力。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等活动,为加快经济转变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支持,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55家;公证业稳步发展,积极对接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城市化建设,无一件错假证;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扩容升级,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提前完成省“十二五”末万人办案率8件目标,连续六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案例”;认真开展“三大类”司法鉴定,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成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连续多实现考卷零差错、考场零隐患、考务零失误、考试零重大违纪、考生零投诉“五零”目标。三是融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程,法制宣传开启新篇章。总结“五五”普法成果,启动“六五”普法,开通普法网站,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传播形式为抓手,大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300多个,涟水、淮阴、清浦、水利系统等县区和普法单位相继建成全省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市有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71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完成《2015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经组织专题调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关于理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情况汇报”,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近期,各县(区)将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业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指导,更新执法理念。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的,出台实施意见,制定程序规定、执行制度、格式文书等,协调相关处室积极推行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以“项目+案例”模式,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全面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实现涉及外部工作事项纳入行政指导范围100%,目前,已开展行政辅导50件,支持了服务对象做优做强。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及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实现信息从源头产生、收集存储到公开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专题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过堂督查,并及时沟通,及时提醒,逐月通报,推进了政务公开及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公开信息107条,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发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形,运行行政权力2类3项93件。

(二)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对2015-2015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汇编,对本局和县(区)司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通报,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确保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二是扎实加强制度建设。邀请专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探索和规范了我局运用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制定《市司法局101%服务制度》、《市司法局2015服务质量目标及分解表》,深入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三是加强工作标准制定。围绕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业务工作创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定等,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标准,组织人员就“争创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执法工作标准进行讨论,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点标准》、《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县(区)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授奖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警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实现决策责任制约。今,我局经组织调研、局办公会议讨论,科学民主决策主要有三大事项:一是积极协调将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全市政法十件大事,深入全省部分地区调研,在我市洪泽县进行试点,现已在全市推开,推进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打造新型教育矫正模式,市社区矫正局机构已获市编办批准,逐步建立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实行“一纵五并举”新型教育模式,即从上至下三级联动教育,引入心理矫治,开展感化、训诫、专题、帮教、回访教育并举的矫正模式,提高了问题对象自我调控能力。三是提请市两办发出《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同时运用网络宣传,开发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和网上答题系统,扩大了普法工作实效。潘恒球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实现我市历史性突破。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