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等内容,扎实开展工作。现将我委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格局
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委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了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考核,同步落实。要从项目审批、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物价监管等各个方面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委、市纪委部署,制定了《2015年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2015年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委主任王晓军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与各副主任、副主任与各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使他们摆正自身位置,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患未然,时刻保持廉洁头脑,确保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市发改委党组领导班子能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市委七项具体要求,严格查纠“四风”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发改队伍。
(三)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一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认真传达领会中央、自治区和市三级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王学丰书记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徐志明书记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让全体干部职工掌握会议精神,明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加强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深化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每月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1次机关支部学习,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通过学习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廉洁从政。上半年,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内容3次,科级主要负责任人、副处以上干部学习5次,委党组中心组带机关集体学习6次,委党总支、各支部学习4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邀请党校老师讲授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教育课1次。三是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机关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委5楼党员活动室增设廉政教育图板3块、楼道走廊增设廉政挂图20幅,努力培养干部职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良好风尚。
(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乌兰察布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对推荐申报优秀公务员、科级干部提拔任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共计3次。单位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均通过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二、纪检组突出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市纪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强队伍能力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在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基础上,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清明、端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并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干部职工的违纪行为。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接地气转作风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五城联创”工作,积极深入联系点,开展帮扶社区建设活动。加大业务科室工作效率监督检查力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为重点,充分利用报刊、行政服务窗口等多种平台,公开我委办事程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中央和自治区、市投资项目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政务信息。通过会议、文件、网站、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平台,按规定目录及时公开党组织的有关工作信息。
(三)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6月份,对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对落实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开展对机关财务开支的监督检查。
(四)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突出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将政风行风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加强对医药卫生领域乱收费、涉农价格乱收费、教育乱收费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动民生项目顺利实施、惠民政策贯彻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截止目前,共办理市纪委转办的民心网投诉案件4起,主要反映价格乱收费问题,全部给予了满意答复。
(五)扎实推进“三转”,加强自身建设。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向委党组讲清了市纪委的要求,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出去。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积极参加市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上半年,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还不够,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服务窗口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内部人财物管理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力度,权力制约措施需要完善,监督检查手段需要强化;四是同上级纪委的沟通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我委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措施,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突出抓好监督主业;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等“庸懒散软”行为,在全委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