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发〔20xx〕23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过全面清理检查,截至20xx年9月30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共计13969745.8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面积9697.18平方米,价款总额10005705.78元。
(二)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3447143.52元,其中:台式计算机74台,金额363560元;便携式计算机26台,金额182542元;汽车类8辆,金额1254411元;打印机56台,金额213076元;空调设备41台,金额为220656元;扫描仪38部(包括手持扫描枪),金额104044元;摩托车34辆,金额20xx20元;电动自行车1辆,金额4550元。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44154.67元,其中:体育设备 6台,金额37794.67元;其他专用设备1台,金额6360元。
(四)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总额472741.88元,其中:文件柜3组,金额2150元;保险柜2个,金额11600元;厨房用具5套,金额7520元;沙发31套,金额69503元;台、桌类98张,金额205160元;椅凳类56张,金额31230元;其他固定资产3件,金额12372.88元。
二、清理检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合清理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核对相关账证。清理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登记台账等账证资料,核对资产管理卡片与会计账簿,收集与资产清理有关的数据,按卡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有序规整,核实账、卡是否一致。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我局工作组的成员深入各部门,逐一对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移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及时制作,各部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完备,报废是否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发现了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或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省局与我局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调拨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无法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换较频,前后工作脱节,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四、下一步管理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闲置房产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根据清理检查结果,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篇二:
晋江市清查办:
根据财政部和我市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和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根据清查方案的要求,纳入本单位清查范围涉及的具体资产占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停产企业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各单位如何组织分工,实施资产清查、测量、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和对资产产权异议的处置填报等;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和处理
总体概况:清查前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清查后资产净损益和账面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额;(净损益和折价减值)经申报处理后,本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不包括已使用未转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状况:清查前、后固定资产总额。
1、土地基本情况:清查前、后金额、数量,土地来源,性质及产权证办理情况等;
2、建筑物基本情况:清查前、后金额、数量,产权证办理情况等;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二)资产损益和折价状况
1、资产损益情况:盘盈、损失资产总量、具体项目数量和金额(具体见××明细表),并进行原因分析;
2、固定资产折价:固定资产折价后,原账面值、折价后金额(报表账面值)、减值额情况。
3、损益和折价减值处理意见:根据损益原因及行政事业财务制度,单位对盘盈资产、损失资产和资产折价减值额提出处理和账务调整意见。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出租、出借等资产数额、年收益及收缴情况,对处投资金额、股比、年收益及收缴情况等。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数额、形成原因、现使用状况、单位处置意见。
(五)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结果、工程完成时间、结(决)算情况、未转原因等。
三、清查存在问题分析和整改
单位分别就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清查工作报告数据要与单位会计账册和清查报表一致,一式三份。
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审核,同意转报) (清查结果属实,同意报送)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