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三基建设调研报告汇总篇

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为内容的三基建设是省委从提升执政水平、实现战略任务的全局出发实施的一项重大决策。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的2017三基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2017三基建设调研报告1】

根据《海西州关于加强“三基”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成立加强“三基”建设重点工作项目组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三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派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并将各项工作按工作性质分配到各科室,全力推进“三基”建设工作,确保“三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两年来开展“三基”建设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全州现辖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茫崖、大柴旦、冷湖行政委员会; 35个乡镇,其中21镇,14个乡;3个乡级行政委员会,8个街道办事处;目前,全州共有城镇社区居委会83个,其中,格尔木市28个,德令哈市18个,乌兰县6个,都兰县7个,天峻县2个,茫崖行委8个,大柴旦行委3个,冷湖行委1个,青海油田敦煌基地10个。在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共62名,党支部成员和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共170名,居务监督委员会73个,成员共有219名。305个村(牧)民委员会,其中156个村民委员会,149个牧民委员会。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的共55名,村干部和村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的共55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295个,成员共有899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通过政府购买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建立村干部商业保险保障制度。我局对全州现任村干部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进行了调查。目前,全州只有都兰县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进行了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地区都没有建立这项制度。我局在参考都兰县办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和省民政厅进行了沟通,并且和海西州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进行了协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后,我局起草了《海西州建立政府购买村干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起草的文件正在征求州委组织部和州财政局的意见。

(二)建立完善卸任村干部和农牧区“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和定期慰问制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有关规定,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从2002年开始发放生活补助费,目前离任村干部每年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补助费680元。按照州委“三基”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和省民政厅协调,起草了《海西州调整提高农村牧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对农牧区“三老”人员定期慰问制度的意见》,意见适当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将生活补助对象扩大到了所有离任村干部,严格了审批程序。同时建立了对农村牧区离任老村干部、60周岁以上农牧区老党员、农牧区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三老”人员定期慰问制度。

(三)对搬迁到城镇的农牧民纳入属地管理,人口相对集中的居住地设置群众自治组织,对农牧民迁出较多的村组,开展联村并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我局结合第九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全州城镇社区和村委会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调查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全州牧民群众进入城镇定居、农民群众整村搬迁、部分农牧民群众进城购买商品房居住的实际,我局会同州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海西州关于优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布局开展联村并组工作的意见》,文件从四个方面对我州开展联村并组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一是对搬迁到城镇居住的农牧民群众按照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办法纳入城镇社区居委会管理。二是针对农牧区群众整村搬迁或集中建设定居点居住的,按规模大小进行联村并组。三是同时满足村委会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草场)被征收,且征地安置补偿费发放完毕的及集体资产完成改制,债权债务已妥善处置的和村委会所辖区域内居民户籍全部转为城镇居民户籍的这四个条件,可以撤销村(牧)委会设立城镇居民委员会。四是明确要求各地在开展优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基层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减少基层干部数量,提高干部报酬,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能够进一步降低群众自治组织运行成本。

(四)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强化城镇社区服务管理职能。城镇社区和村委会减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为稳步推进我州城镇社区和村委会减负工作,强化服务管理职能,我局按一个县抽取两个社区和两个村的办法对城镇社区和村委会的负担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海西州关于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意见》。一是全面规范党委、政府部门要求村(社区)设立的各类工作机构。二是全面清理面向村(社区)开展的各类检查、评比、表彰、达标等活动。三是全面清理和规范要求村(社区)上报的纸质台账和报表。四是除法律规定的村(社区)服务职能外,党委、政府部门向社区延伸的工作全部实行“费随事转”,五是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强化社区自治和为民服务的激励评价机制。

(五)不断提高我州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两委”成员报酬。为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我局起草了《关于提高海西州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两委”成员工资报酬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经采纳后,海西州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海西州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两委”成员工资报酬的意见》(西办发[2016]46号)。从四个方面对我州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两委”成员报酬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一是提高工作经费标准。在原先村(社区)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每个村级组织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其中运转经费4万元、为民服务专项经费1万元、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万元;每个社区组织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运转经费6万元、为民服务专项经费2万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较之前增长67%。二是明确干部报酬基准。规定村“两委”负责人年度报酬按上年度本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落实,其他村“两委”干部按照村“两委”负责人平均报酬的65%确定。社区“两委”成员基本报酬参照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发放标准为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3500/月、副主任3400/月、委员3300/月。三是强化书记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意识,调动书记工作积极性,在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报酬标准的基础上,再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单独发放1000/年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津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任期内发生职务变动的,新任的从当月起享受相应津贴,离任的从下月起停发津贴。四是探索“兼职兼薪”模式。要求各地探索村(社区)成员“兼职兼薪”做法,采取安排公益性岗位兼任草(林)管员等方式,充分整合村(社区)干部力量和资金,着力提高干部待遇,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

(六)以制度为抓手,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我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多年来,始终以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为宗旨,不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宣传落实,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以政策规范公开,以制度强化公开,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抓好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和村务公开、村“两委”成员坐班、代办服务、公开承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的落实。形成了以村民对村务进行“四议两公开”、为村务公开的主要方式,以“五规范,一满意”为村务公开的主要目标的村务公开机制,从而加强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有力地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对农业村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全面维修和新建、为牧业区解决发放公开信的经费,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州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5%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加强“三基”建设为契机,不断推进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强基层事业带头人队伍,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和人员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青办发[2004]44号),不断丰富村务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宣传力度,提高乡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以国家加强藏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契机,加强村落布局规划,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社区建设与建设高原美丽乡村的衔接工作,按照优化布局、硬化道路、美化环境、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到社区。为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服务能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结合社区实际需求,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公共服务。一是加快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加快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以承担乡镇(街道)向社区提供的事务性工作。社区服务中心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多社区一中心”和“一社区一中心”两种模式。“多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多个社区为服务范围,由乡镇(街道)直接管理。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社区准入制度。政府和各职能单位切实转变观念,在给社区安排协助开展工作的同时,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策,按规定购买服务,社区积极协助驻区单位开展工作。

(四)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必须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首先,它应当是一个既受村党组织领导又受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指导,即受双重领导的机构;其次,它必须具有“村级第三委”称谓的专设组织机构、明确规定的工作职权和独立履职能力;第三,它需要形成村级组织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检部门的业务指导。党支部应该对监委会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上进行领导,监委会应该向党支部定期汇报工作,但党支部不能左右监委会的人事安排,不能干预甚至主导监委会的日常工作,要大力支持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

【2017三基建设调研报告2】

按省市地税局关于“三基”建设的工作部署,城中地税局将“三基”建设作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核心动力,紧紧围绕省局提出的开展改革部署落实年、作风建设整顿年、征管质量提升年和学习能力提高年的总体要求,注重细节,明确目标,强化执行,全局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基本能力不断提升。我局在“三基”建设中,结合税收工作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突破,取得了成绩。

以组织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城中地税局党组坚持以“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工作理念,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促进了中区地税事业的蓬勃发展。一是以班子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局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民主集中制、领导以身作则、抓好廉政建设、如何当好班长等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对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考核进行全面规范;二是以制度完善为保障。规范完善内部各项制度,对以前年度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重新归类、补充、修改完善,对制度空白区补充制定新的制度办法,印发《城中区地方税务局制度汇编》(行政管理类);加强工作督查督办,落实例会制度,实施工作月督办,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问责。三是以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为抓手。根据省市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以来,集中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确定需整改的问题和意见建议41条,其中班子9条,班子成员32条。在落实整改环节,坚持开展边学边查边改,通过整治,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5%,“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3%,公款出国出境费用以及公务接待费首次出现零支出,对7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了约谈和纪律处理。深挖管理死角,突出落实整改,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得以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好转,工作执行力显著提高。

以不断的探索,全面夯实征管基础。不断完善和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推进从管户向管事的转变、由集权向分权的过度,重点税源的监管、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入推进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将管理重点和管理力量向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倾斜,有的方矢,积极推进大企业个性化管理与服务,不断降低税源流失风险和纳税人税法遵从风险,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监管水平。二是继续深化风险管理。将税源管理职责中管理风险细化分解到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及纳税服务等岗责,实行税源管理的“专人、专类、专岗、专责”;三是继续强化信息管税的能力。增强信息管税的理念意识,强化信息的采集、维护、利用和分析,以信息管税能力的提高解决纳税户剧增与征管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在全面推行网络申报的同时,今年率先在全身上线运行了“青海省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和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在抓好收入的同时,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部署,加强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对纳税人的服务引导工作,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为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优质的服务,全面促进征纳和谐。创新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进征纳沟通互信,纳税人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以全国税务机关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重要契机和宣传主题,迅速行动,创新载体,在西宁电视台录播了两期《税企面对面》专题节目,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小小便民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了诸如热水的供应、失物招领、便民雨伞、多功能手机充电、急救医药箱、便民箱(针线)、计算器、便签纸等多项贴心服务,纳税服务更具人性化,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赞扬。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累计投入100余万元,更新叫号机、安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窗口双屏办税等设施,制作温馨提示卡等,改善了办税环境,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与硬件升级同步进行的是软件的全面优化,开展“零距离”服务;实行班子成员征期值班、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带班制度,开展争创“星级办税员”活动;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推进办税窗口前移和“一站式”服务管理;积极推行涉税事项前置改革,涉税事项实现办税厅窗口一次性办结;实行首问责任制、办税承诺制等服务制度。服务创新没有止步。城中地税与时俱进,建立网格微信群,创建新型服务理念。下半年,区局网格工作交流微信群正式建立。利用网格化微信平台,全局干部职工之间可以适时开展工作交流,也可以进行涉及地税相关业务知识的“微服务”,微信群中每日将发送2-3条相关税务信息方面的最新资讯,方便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和更新业务知识。这种新的服务手段提升了网络化管理职能水平,既保障和改善了服务理念,又探索出了新的地税管理服务平台。扎实有效地服务工作,有力促进了征纳和谐。

以丰富的载体,全面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的地税文化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瞻仰革命烈士墓;开展建党纪念日“践行群众路线,共筑和谐税收”演讲和“庆七一”诗歌朗诵、合唱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结对帮扶村和居住地社区党员双重组织活动,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45位党员全部参加了“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为主题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参加各类活动达150多人(次);将构建地税文化与重大节日活动结合起来,以“春节”、“三八”、“五四”、“七一”等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书画、才艺竞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徒步爬山、演讲、手工艺展、书法比赛等文体活动,培养了全局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丰富了地税文化;在“春节”、“国庆”“三八”、“端午”节期间为帮扶村、辖区社区30户贫困党员、特困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和现金,总计金额10200元,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等,深入推进地税核心价值理念,不断丰富地税文化建设的内涵,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积极申报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不断扩大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区局四个税务分局被城中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办税服务厅被市局授予"最佳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区局被评为市级“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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