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报告1】
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是持续巩固深化作风成果,持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自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召开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前段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段开展整治情况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亲抓亲管,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白尊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纪检监察室、财务股、办公室、稽核股、基政股负责人组成。为扎实开展好整治工作,局党委经研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华容县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操作步骤。
2、强化教育,提高认识。市、县调度会议召开前,我局就先后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对全局系统工作人员和基层民政干部认真开展动员教育,使大家深入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任务和目标。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民政微信工作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市、县调度会议召开后,我们又组织局系统中层以上骨干、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邀请县纪委副书记刘向阳,结合《条例》和《准则》,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局专项整治办主任白尊超就全局系统后段的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通报了民政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例;局长余新奇传达了市、县调度会议主要精神,强调了“五实”、“五要”工作要求。通过系列学习教育,统一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上下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措施,全面自查。自6月初开始,全局按照《实施方案》部署,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一是全面梳理项目资金,对2013年以来,民政局接收、下发的优抚、低保、救灾、老区、福彩公益等专项资金,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建设进行认真梳理,澄清了自查底数,并上报了自查台帐。二是层层签署责任承诺书,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民政办向局党委递交了《自查自纠责任承诺书》,局党委向市民政局递交了《自查自纠责任承诺书》,确保自查结果真实。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县调度会后,我们按照“五实”、“五要”要求,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并要求,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问题一定要具体,要有时间、数据、用途、凭证号等,如果没有自查出问题的单位,县局检查组就先进驻来找问题,直到找出问题为止。从7月6日开始,县局检查组已深入各二级单位,全面铺开集中督查,找问题、查案子、促整改。
4、强化履职,认真核查。我们按照华办[2017]21号文件精神,充分履行成员单位职责,重点查处和纠正民政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把任务交实,召开了有乡镇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长参加的工作会,交实基层民政单位的整治任务。二是把责任压实,制订了《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对民政局业务股室、乡镇民政办、敬老院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各自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三是把工作落实,对2013年以来,民政局下拨到各乡镇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澄清自查底数,同时组织乡镇民政办、敬老院开展自查自纠,将县局梳理的底数和乡镇民政办、敬老院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对比,从中查找问题。四是把案例查实,对各乡镇民政办上报的问题和线索,由局专项整治检查组进行跟踪核查,对查实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按规定限期整改到位。对自查中未上报,被县局检查组查找出来的问题,由局党委研究后,报县纪委从严查处。
二、整治中查找出的问题
在前段开展的自查自纠中,全局系统共查找出2017年以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个:
1、乡镇民政办干部贪污挪用现象。原东山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陈某、卢某,虚报、冒领民政对象补助金。
2、村干部贪污、循私舞弊现象。万庾镇月形村原村主任胡某,非法占有已故五保对象救济金1.55万元,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
对查找出的问题,已报检察院进行查处的乡镇民政办干部、村干部贪污现象,我们在全局系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并举办了一期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震慑力。
三、后段拟采取的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自查。切实履行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职责,认真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问题的清理排查,7月中、下旬,县局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查,查找线索、督促整改。
二是继续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民政微信工作平台,多形式宣传民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查处的典型案例,抓实信息公开,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线索,及时进行查处,特别是对自查自纠问题线索“零上报”的乡镇民政办、二级单位,7月中下旬将派驻工作组认真解剖、督促整改,并将信息及时上报。
四是完善建章立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调研,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报告2】
按照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办〔2017〕2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学习和传达市、县会议精神。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精神。5月20日局长夏金华主持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华容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办〔2017〕21号)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并进行了讨论。我局结合“两学一做”专题会议开展之际,向全局干部传达市、县会议精神。夏局长在会议上强调要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在领会精神、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大家均表示,将严格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深化认识不含糊、把握关键不走样、自纠问题不遮掩、严厉追责不迁就,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的精神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整治工作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夏金华任组长,纪检书记陈勇任副组长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我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社区矫正股、法规股、基层股、公律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具体参与,分工负责涉及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等方面问题的查处。坚持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明确整治重点,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查处和纠正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县司法行政系统在社区矫正执法、事务办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要求,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股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截止6月30日,该局对2013年以来的行政审批、社区矫正执法、事务办理等方面进行了进行了4次排查,没有发现存在“四风”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但发现个别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乱拉关系恶意竞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律师法》的要求在7月10日之前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按照全市调度会议提出的“五实”(抓实舆情引导、抓实自查自纠、抓实案件查办、抓实信息公开、抓实建章立制)、“五要”(传达贯彻要到位、自查自纠要彻底、案件查处要加强、协调联动要经常、督办追责要严格)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后阶段整治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半月一汇报、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促使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期性,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