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委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全文

深化标本兼治 推进正风反腐

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委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体会和今后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也是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使命担当,强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治顽疾。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逐步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不断深化。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作出重大部署。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连续三年举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编发“两个责任”操作手册,推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完善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做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开展年度考核,督促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围绕明责、履责、追责,立新规、出实招,加大约谈、考核等工作力度,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1885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110人作出组织处理,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氛围日渐浓厚,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建设得到加强

以衡阳破坏选举案为镜鉴加强纪律教育。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依纪依法、严肃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69人。运用反面教材,在全省开展大教育、大讨论、大反思。中央巡视“回头看”后,结合四川南充、辽宁拉票贿选案组织再认识、再反思,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中,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维护政治纪律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中央“九个严禁”规定,明确“约法三章”“三个一律”要求,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快办、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换届考察人选“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省纪委对2860人次作出廉洁回复。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坚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首要内容。围绕“七个有之”“五个必须”,重点查处买官卖官、团团伙伙等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的问题。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乡镇区划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三超两乱”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五年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1489人,其中厅级干部41人、处级干部354人。

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讲规矩、守纪律”“党纪条规教育年”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编印被查处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分类曝光典型案例。充分运用省纪委“一网两微”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培训和廉洁文化研究,挖掘传播湖湘廉洁文化,举办“廉洁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形成了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省委出台九项规定,省纪委出台“十条禁令”,全省各级层层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办法。攥紧拳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滥发津补贴、斗酒酗酒、涉赌涉毒、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发挥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党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四风”问题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结,公开通报曝光。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48起,处理党员干部113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86人。

从制度层面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订《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卡结算、办公用房等管理规定,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探索实行各级党政正职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政风行风测评、作风民主评议、电视问政等工作。全省各级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省直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全面完成,“三公”经费支出和因公出国(境)人数逐年下降。

(四)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治腐败力度明显加大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1.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1177件,立案54657件,结案539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897人,移送司法机关2730人。其中,查处厅级干部184人、处级干部1911人、一把手违纪案3779件。省纪委立案305件、结案288件、处分307人,查办了马勇、李亿龙、覃晓光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339件、8324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275件,追究刑事责任5797人。扎实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43名。

严肃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基层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全省共立案3780件,处理4664人,追缴资金2.36亿元,清退资金4433.8万元,消化了基层信访存量,增进了群众获得感。

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坚持挺纪在前、纪法分开,用纪律之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把纪严于法的要求落实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审理报告等各个方面。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建立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和催办督办机制。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制定谈话函询办法,对各种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强力推进巡视全覆盖,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省委制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等制度。加快巡视体制机制改革,采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等方法,聚焦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等问题,对被巡视单位逐一“扫描”、全面“体检”。届内对335个地区和单位开展巡视,实现巡视全覆盖目标。市州巡察制度逐步建立。注重用好巡视成果,以问题倒逼改革,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案件中,来自巡视的线索年均增长71.7%。

着力抓好中央常规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全体省委常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定期调度,逐项落实。党政机关办企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未脱钩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从严教育管理,锤炼坚强党性,提高业务素质。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三转”。着力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39家纪检组,实现省级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认真做好全省四级纪委换届工作,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各市州和大多数县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内外交流达到1/3,乡镇纪委平均配备3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省纪委机关干部离省请示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颁布纪检监察干部公务接待禁酒令。对“害群之马”坚决查处,严肃处理,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620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频发,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还需持续发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基层党风廉洁建设有待加强。“四风”问题树倒根未除,新变种新形式时有出现。对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用权任性、以权谋私问题还比较突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时有发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任重道远。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担当有待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一)必须坚持学思践悟,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管党治党规律,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领导始终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标杆。推进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对中央精神的学习、思考、领悟和把握,自觉在立场态度、方法措施、责任担当上向党中央看齐,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把握职责定位,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靶心精准发力。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反映最强烈,广大干部对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最期盼。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必须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紧紧抓住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的瓶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进行整治。问题出现在哪里,就到哪里解决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反腐惩恶,激浊扬清,确保各项工作不发散、不跑偏。

(三)必须坚持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严格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治病为了救人,严管就是厚爱。监督执纪问责既要拔“烂树”,又要护“森林”,以霹雳手段惩治腐败,以菩萨心肠对待同志。要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约束作用和正面引导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把规矩立在平时,把习惯养在平日,自觉坚守廉洁自律防线,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真正体现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

(四)必须坚持落细落小,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落实。小细节反映大问题,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始终从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起。聚焦主责主业,牢牢盯住关键人、重点事,从一杯酒、一张卡、一项部署、一个决策抓起。看准了的事,就抓住不放,下口就真正吃进去、消化掉,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滴水穿石、抓铁有痕的韧劲,打好“歼灭战”、坚持“持久战”,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五)必须坚持凝神聚力,形成强大正能量。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主体责任引领、用责任追究压阵,把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落实到管党治党各环节。必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方面作用,完善监督体系,密织监督网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清正廉洁以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正风反腐的磅礴力量。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开启实现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着力加强纪律建设,着力推进正风反腐,着力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定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同志的,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的党中央权威。加强理论武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强化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的具体落实,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湖南的生动实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保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围绕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措施落空、政策“睡觉”,确保政令畅通。

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体现忠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爱党忧党之心化为实际行动,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决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抓住典型,严肃追责,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

(二)强化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要求,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严明纪律这个关键、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乱接“天线”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和制止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和制止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和制止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勇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专项巡视优势,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注重巡视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形成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格局,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

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和纪委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听取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纪委约谈提醒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强化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

坚持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健全监察组织架构,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完善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从传统监督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

(三)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守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把纪律和规矩刻在心上,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关系,严格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责任,特别是要用早、用准第一种形态,寓监督于日常管理之中,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各级纪委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集中处理,采取警示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置有关问题。要认真甄别谈话函询情况,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四)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干预司法活动,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持续形成震慑。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依规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推动法院、检察、组织、宣传、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增强反腐败整体效能。切实抓好追逃防逃工作,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力度。围绕脱贫攻坚、惠农助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对克扣群众救命钱的,要加重处理,严惩不贷。要把廉洁扶贫的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改作风,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越往后执纪越深越细越严,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推动作风全面好起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顽疾,紧盯严查“四风”新变种、新花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让好的作风成为习惯,让习惯变成自然。

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力度,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廉政与勤政的关系,把忠诚、干净、担当统一于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各级纪委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靠前服务、积极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旗帜鲜明地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对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的,要严肃处理。

(五)深化标本兼治,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打牢理想信念基础。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得与失的关系,弘扬和践行,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廉洁故事,引导人向善向上。加强红色文化教育和廉洁教育基地建设,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湖湘廉洁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倡导廉洁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让廉洁的种子在家庭生根发芽,让清风正气充满整个社会。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权力配置,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压缩腐败滋生空间。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特别是对动议环节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盯住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公共资源交易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决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提篮子”“白手套”等违纪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认真遵守党章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认真总结我省反腐倡廉的实践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定。完善和细化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制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监控机制,防止商业贿赂。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切实发挥廉政智库和专家学者在廉政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位多高,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尊崇党章,必须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六)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三转”无止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持党性原则,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无限深情。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全面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省市县派驻监督全覆盖。探索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医院、工业园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尤其是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系统内外、上下干部交流,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