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最新普法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平安xx”创建基础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体系。抓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全面规划和实施“六五”普法;认真开展《宪法》、《法治xx建设纲要》、《xx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及xx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重大执法活动及重大行动全过程,实现法治资源单独分散使用转向综合运用法治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从简单法律条文宣传教育转向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抓出成效与特色。

2、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综治、禁毒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反腐倡廉、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与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推行执法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制度,加大考试考核力度,增强考试考核的针对性,强化对考试考核结果的运用。结合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特点,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用法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修订《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完善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考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

6、精心设计主题活动载体。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不同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立健全5月法制宣传月、9月年度法制教育周、“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7、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8、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加强偏远农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主题活动覆盖全社会。

9、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完善“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进“平安泸溪、法治泸溪”创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10、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平安泸溪”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法治单位”的创建,年内召开“法治单位”建设推进会,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在去年的基础上,认真做好2个乡镇、3个单位和3所学校“法治建设”示范点;进一步开展“依法治企”创建活动,把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切实抓出成效与特色。

11、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法治单位”、“法治乡镇”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按确定的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12、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会和各项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对创建优秀单位进行授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3、大力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艺汇演、标语、横幅、书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我县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范围的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设一批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制定固定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进一步推广法制宣传媒体进机关,进单位。切实加快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五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块村(居)务公开栏、一所法治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15、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六五”普法规划》,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6、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根据“六五”普法规划部署,通过各乡镇、各战线推荐,建立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乡镇、各战线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1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

18、落实经费保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加大对群众性、公益性质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保证向农民、城镇居民免费发放普法资料和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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