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关于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计划【二篇】

精准扶贫工作示范点,不能搞“形象工程”,而是要实实在在地抓。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整理的医疗扶贫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计划【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免五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微支付”或“零支付”,有效缓解和减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10个重点指标在201X年7个达100%,2个达80%以上,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合)率达100%;贫困人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贫困人口健康教育、优生优育普及率达100%;上级医疗机构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达100%;贫困育龄夫妇婚检率、孕检率达100%;贫困村村医覆盖率达100%;实现31个贫困村所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100%,31个贫困村设置村卫生室达100%、标准化建设达80%;贫困地区血吸虫阻断率达100%、疟疾消除率达87.5%。

二、重点任务

围绕“五大行动”,落实“八免五补助”,完成“7个100%和2个80%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开展“红旗帜”脱贫巡回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1.组建“红旗帜”脱贫巡回医疗服务队,开展巡回服务。结合党建工作的开展,县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组建“红旗帜”脱贫巡回医疗服务专家组、“红旗帜”脱贫巡回医疗服务队,转变服务方式,变“坐堂行医”为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基本医疗与预防保健工作,免费送医、送药、送保健等巡回医疗服务。

2.精准摸底,建立贫困人口工作台账。精准掌握贫困人口因何种病致贫,并按病种、病情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每月及时更新健康台账和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做到一乡一本,一村一册,一人一台账的动态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实施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贫困人群签约服务率达100%,承担签约贫困人口的首诊职责,为贫困人口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对现有政策实施调控倾斜,实现贫困人口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支付”或“微支付”。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1.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信息数据库。根据县扶贫移民局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台账,依托新农合省级系统管理平台,对贫困人口参合(保)情况逐一比对,对未参合人员采取措施,确保参合(保)率达到100%,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合)率达100%;完善“精准扶贫人口”信息模块,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贫困人口就医数据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实现贫困人口就医动态管理。

2.增加门诊特殊病种。根据新农合统一补偿方案,执行门诊特殊病种由21种增加至25类32种,扩大贫困人口门诊受益面。

3.实施民政救助。逐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其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4.实施大病保险再次补偿。积极协调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承办单位,研究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赔付、民政救助及其他基金支付后,对患者当年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

5.实施大病保险再次补偿。积极协调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承办单位,研究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赔付、民政救助及其他基金支付后,对患者当年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

6.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贫困人口的基层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开具检查检验单。

7.积极探索大病医疗再保险。同步探索对贫困村组贫困人口以“团保”的形式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力争助推大病患者就医费用“零支付”或“微支付”。

(三)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医疗救助、民生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1.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对符合住院条件的贫困人口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时,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经签订费用结算有关协议后即可入院治疗,诊疗结束后持相关协议即时办理出院手续。

2.落实医疗救助项目扶持政策。依托现有中央、省级专项项目资金,将贫困人口优先纳入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补助、药物治疗包虫病等项目,按标准给予补助。

3.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服务。结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4?20”灾后重建优质资源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解决贫困乡(镇)妇女儿童就医环境。规范实施妇幼专项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贫困人口聚焦,高效提供妇幼健康服务,贫困育龄夫妇婚检率、孕检率达100%。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关爱贫困地区妇女儿童活动。

(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提高疾病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1.开展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贫困乡(镇)实际,对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七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力争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加强对贫困人口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传,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到201X年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优生优育普及率达100%。

2.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按照《四川省免疫规划精细化管理手册》要求,强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防接种的质量和效果。开展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加强免疫规划查漏补种工作,提高接种率。201X年,贫困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

(五)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1.开展规范化培训。对贫困乡(镇)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要求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深化对口支援,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县卫计局制定下发《荥经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X?2020年)》,从201X年3月份起,在县、乡各医疗机构中开展为期五年的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根据省、市卫生计生部门的安排,由绵竹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荥经县人民医院,自贡市卫生计生系统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实行对口支援目标管理,健全诊疗科目,提升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201X年实现上级医疗机构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达100%,我县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支援医院将派驻人员到受援医院工作。帮扶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托管帮扶、实时远程帮扶、人员驻点帮扶、输出技术和管理团队、重点科室建设等。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荥经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并实现上下联动、快速反应和资源共享。

3.实施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工程。通过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三支一扶”计划、“阳光天使”计划、富余乡村医生统筹调剂、相邻村医扩大服务范围、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定点定期巡回医疗等方式实现所有贫困行政村村级医疗服务全覆盖。201X年贫困村村医覆盖率达100%,使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

4.全面开展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对行政村未设置村卫生室的,采取自主建设、结合新村建设、调剂使用等方式,到201X年底前实现17个贫困乡所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00%达标,18个贫困村设置村卫生室达100%、标准化建设达80%,解决有工作阵地的问题。

(六)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特扶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乡(镇)计生办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台账,按照需求分类,精准确定结对帮扶联系人。对每户计划生育家庭至少确保每户有1名固定的联系干部和1名医务人员,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情况,提供精准的帮扶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牵头制定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统筹相关实施、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工作。各医疗单位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统筹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各乡(镇)卫生员承担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的各项任务,按要求逐项抓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统筹,加大支持力度。

县卫生计生局安排资金、工作经费等向行政村和贫困村倾斜,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长效管理。

结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扶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县卫生计生局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医疗卫生计生扶贫进度,分析解决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性和年度任务的完成。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

通过专题培训、宣讲等形式,进一步统一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坚定脱贫攻坚工作的理想信念和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医务人员入户宣讲等形式,实现贫困对象对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政策的全面知晓和积极配合,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切实履行家庭发展义务,早日摆脱贫困。

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计划【2】

一、政策措施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1.全程经济有效医疗服务,助推劳动力恢复。201X年,依托市扶贫移民局建立贫困人口全覆盖识别标识,加快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全市贫困人口疾病数据库和贫困人口就医数据库,对贫困人口实行精准医疗救助服务,对贫困人口实施“八免五补助”,对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2.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研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完善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制度,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适度扩大新农合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建立与医保(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建立大病保险与医保(新农合)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201X年,在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原则下,进一步增加门诊特殊病种数量,力争覆盖更多的建卡贫困人口,降低门诊费用负担。

3.发挥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充作用。逐步将建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其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将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建卡贫困人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4.发挥医疗爱心基金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减负作用。组织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募集201X年医疗爱心基金。自201X年1月1日起,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贫困人口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201X年支付40%。

5.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出台远程会诊、网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贫困人口的基层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市级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等技术支撑。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开具检查检验单,对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外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约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各级医疗机构自费药品使用比例,三级医院不得高于6%、二级医院不得高于5%、二级以下医院不得高于4%。201X年,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要达到85%。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做好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七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2.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为35万名妇女提供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服务,通过新农合、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爱心基金等渠道支付医疗费用,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零支付。为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补助。201X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贫困地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2%以上,孕期检测率达86%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达86%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85%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1%以上。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推进疾控机构等级评审,促进疾控机构的能力建设,201X年等级评审工作覆盖60%县(市、区)。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杜绝瞒报、漏报,加强病例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按照《四川省免疫规划精细化管理手册》要求,强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防接种的质量和效果。开展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对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补种,进一步提高接种率。201X年,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8%。

4.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摸清全市艾滋病、结核病贫困患者数量,建立贫困人群重大疾病数据库。健全艾滋病防治目标考核、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机制,指导各地针对疫情特点实施综合治理、科学防治,落实一县一策。科学有序扩大检测,重心下沉基层落实随访管理,健全医防结合机制,推行检测?发现?随访?干预?治疗?救助一条链服务模式,强化精准防治,提高防治质量。艾滋病感染者随访检测比例达90%,干预覆盖率达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0%,疾控机构向定点医院转介率达100%。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加强乙肝防治。认真开展儿童乙肝疫苗接种,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孕产妇产前的乙肝表面抗原筛查工作,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阻断母婴传播,倡导对家庭其他成员接种乙肝疫苗,避免家庭内传播。严格按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诊断、报告乙肝病例,提高医院乙肝病例分类诊断的准确性。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对孕产妇的宣传,提高对乙肝疫苗接种的正确认识与参与意识。

加强大骨节病、克山病、麻风病、地氟病防治,巩固阻断或消除成果,力争早日实现消除目标。加强监测和健康教育,保持大骨节病、克山病消除成效。早期发现和规范治疗麻风病人。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氟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氟中毒消除成果。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级政府要担负起村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投入,201X年全市现有机构中未达标的32个乡镇卫生院和200个村卫生室年底全部达标;对行政村无卫生室的,采用自主建设、结合新村建设、在现有村委会、村级活动室中调剂使用等方式进行设置。统筹安排40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逐步改善生活待遇和住房条件。增加乡镇卫生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支持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区或中医馆。实施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工程,通过富余乡村医生统筹调剂、相邻村医扩大服务范围、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定点定期巡回医疗等方式实现所有行政村村级医疗服务全覆盖。

2.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加强数字化医院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一级诊疗科目,促进县级医院上等升级。依托省、市级优质康复资源,加强县医院和康复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能力。加大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75%县级综合医院建有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统筹安排,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服务、蹲点村卫生室,加强培训和帮扶指导,尽快提升村医服务水平。201X年,为100%县级综合医院安排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为100%中心卫生院安排二级医院对口支援。每个县医院至少增加一项临床医疗新技术或新服务项目,每个中心卫生院新增1项适宜新技术。

(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空岗补员力度,开展招聘(派驻)全科特岗医生工作。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任务,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技能培训。完成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和签约工作。开展基层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开展基层卫生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分层分级遴选培养县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建设县级重点团队(学科)。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推动实施《关于开展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5〕306号),指导至少2个县实现以聘用管理和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乡村卫生计生人员管理一体化。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1.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细化“一票否决”办法,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市、县联系指导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对重点乡(镇),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对重点村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联系指导制度。贫困县的重点乡(镇)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包村包户”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制度。201X年,“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率达到100%,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联系率达到90%。

2.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开展流出人口调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等重点调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需求。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县、乡两级信息系统应用率分别达到90%和85%,个案信息入库率达85%,实现流动人口计生证件办理信息化,减轻办事成本。关怀流动人口身心健康,编印《流动人口健康手册》向流动人口发放,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推动落实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在现居地接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推进省内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提高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水平,提升协作实效。

3.加大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率先脱贫。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奖特扶政策落实及时率达85%以上,奖特扶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电子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扶助关怀上门服务率达95%以上。

二、责任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坚持各级政府统筹、卫生计生部门抓落实的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管理制度,加大市县统筹、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定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统筹相关实施、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基层相关卫生计生机构具体承担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年初订计划、年中抓实施、年底作总结,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政策倾斜。

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特殊情况,努力将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先行先试的政策和项目在贫困地区予以优先安排;结合贫困地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需求,各级政府要对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项目予以特殊支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支持并统筹本级项目、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等向辖区内贫困地区倾斜,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长效管理。

结合各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扶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把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医疗卫生计生扶贫进度,分析解决医疗卫生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性和年度任务的完成。要建立卫生计生干部“走乡进村入户”督导制度,将脱贫攻坚战场转化为锻炼干部的主战场。要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

(四)突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解读。

通过专题培训、宣讲等形式,进一步统一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坚定脱贫攻坚工作的理想信念和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干部入户宣讲等形式,实现贫困对象对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政策的全面知晓和积极配合,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切实履行家庭发展义务,全面脱贫致富。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政策解读,持续报道卫生计生扶贫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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