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禁毒工作计划精选篇

2017年禁毒工作计划一:

20年,禁毒大队在我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盟公安工作会议精神,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发展,努力完成盟局下达的禁毒任务目标,在全盟绩效考评中争取前五,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1、开展禁毒严打行动。

20年,针对盟局下达的禁毒任务目标,落实任务指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深挖毒品来源,积极摸排,加大特情耳目建设工作,加强物流邮递管控。全旗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查获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等指标数要在20年基础上上升,达到20绩效考核指标。20年我旗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吸毒人员9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起诉率达100%。

2、积极开展禁毒会战。

20年,根据盟局的部署,若开展禁毒会战,我大队将积极部署组织,落实禁毒会战任务目标,动员全警参战,加强刑警、特警等各警种间的配合,禁毒大队发挥主力军作用。20年10月按照公安厅、盟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禁毒大队圆满完成了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行动”。

3、加大“逢嫌必检”力度

20年禁毒大队,要加大“逢嫌必检”力度,主要利用指挥中心临控报警系统,由特警大队配合大力检查有吸毒史人员。

二、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1、20年初,禁毒大队已联合刑警、特警等部门成功开展了两项禁毒集中宣传活动,20年1月20日至2月28日禁毒大队开展了“流动课堂”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且在2月5日至2月11日着重部署组织开展了“流动课堂宣传周”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3月禁毒大队又围绕“不让毒品进我家•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开展以妇女和家庭领域为着力点的“不让毒品进我家”主题禁毒知识普及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使我旗人民群众禁毒意识普遍提高。

2、抓好“6.26”国际禁毒日禁毒集中宣传。 20年6月底,禁毒大队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开展一次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传单、发放纪念品、大字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营造禁毒宣传氛围,达到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

3、抓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活动。20年,禁毒大队与旗教育局配合抓好在校中小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校,上一堂毒品预防教育课,开展一次禁毒主题演讲活动,通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增强,自觉抵制毒品。

三、进一步加强禁吸禁毒工作

1、开展在库在册吸毒人员见面排查活动。为进一步落实《戒毒条例》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年,禁毒大队计划组织民警对我旗在库在册、现居住别力古台镇的吸毒人员进行见面排查,逐一见面检查,逐人进行尿样检测,了解现实状态。

2、做好吸毒人员信息录入工作。20年底前,对信息进行核对并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吸毒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查获的吸毒人员信息录入率达到100%。

四、加强禁毒管理工作

1、抓好公共娱乐场所管理。20年,禁毒大队积极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整治,联合刑警、特警、派出所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法开展巡回检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发放张贴旅店业及公共娱乐场所禁毒预防教育大字报,通过加强场所管理有效遏制涉毒场所蔓延发展。

2、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20年底前,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我旗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检查内容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台帐等方面。

3、加强禁种铲毒工作。20年,禁毒大队要精心组织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遏制我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发展蔓延,力争实现我旗“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时值7月中旬罂粟生长已进入花期禁毒大队要抓住罂粟开花的关键期,联合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派出所,进行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禁种铲毒意识,自觉投入到禁种铲毒斗争中,并与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状。

五、加强特情耳目建设工作

特情耳目在20年禁毒大队打击毒品犯罪工作中,占有很大比重,在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行动”中我大队就获取有价值的涉毒线索3条,且在20年初,禁毒大队就根据特情耳目提供给线索,成功共破获了一起跨省贩卖毒品案件。20年禁毒大队为更加有效打击我旗毒品犯罪活动,会加大、加强抓好禁毒特请耳目建设工作力度。

六、努力做好20年禁毒工作

20年禁毒大队要努力做好我旗禁毒工作。20年底前,抓好大队绩效考评、行政执法、上报支队工作、禁毒宣传、联合刑警、特警开展夜巡等工作。把绩效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盟局要求的标准,大队作用得到发挥,大队整体禁毒工作有明显变化,高标准完成盟局下达的禁毒任务目标。

2017年禁毒工作计划二: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瑞安市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年禁毒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年局系统禁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狠抓禁毒工作责任制落实,以“减少吸毒人数、萎缩消费市场、打断贩毒通道、杜绝制毒活动”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禁毒宣传教育实效,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形成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主要内容

(一)在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内组织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对外禁毒宣传活动。

(二)做好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的禁毒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把禁毒工作列入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的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科室、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

(三)加强对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有效提高禁毒意识,严禁出现涉毒现象。

(四)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要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企事业职工的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人力社保工作特点,广泛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活动。

(五)加强对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六)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戒毒场所内的就业技能培训,力争使戒毒人员取得一项以上劳动技能认定。

(七)根据《温州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管理办法》,开展技工学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八)加强人才、劳动力市场毒品预防教育,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在相关技能培训中确保不少于一课时的禁毒教育。

(九)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戒毒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十)经常性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了解毒情变化,指导禁毒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负责人是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禁毒工作部署要求,将禁毒工作列入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整体工作计划,在半年度和年终要分别对禁毒工作进行总结。

(二)严格责任追究。因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涉毒活动发生或使毒情恶化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全省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领导责任制》(浙政发〔20〕7号)规定追究相关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三)坚持禁毒宣传常态化。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单位,实现禁毒宣传工作的常态化。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要严格执行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包括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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