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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最新篇

《今日说法》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2017年《今日说法》观后感一:

2017年8月,丹丹的父母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他们把公交车司机及其所在的公交公司、保姆、自行车主、以及6辆违章停放车辆的司机、车主全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共133万余元。

路边那6辆违法停放车辆的司机和车主一共10人,出庭应诉的只有其中的两人:李先生和顾女士。

李先生说:“我们心里来说,我们是不认定的,我们就是躺着中枪了。”他说那天是从学校接到孩子后,孩子想下车买吃的,才在事发路段停了车,事故发生前,他才停车大约4分钟。顾女士则说:“我反正是自从拿了那个驾驶执照那么多年,我从来没有被扣过1分。”顾女士也是从学校接到孩子后,为了买零食停的车,她的车停在事故发生前的3分钟。

“这一条路的这个人行道旁边,是没有禁止停车的黄线,那就说明交通队也认为是可以停的。”该说法也确实得到了交警的证实:“上海它是这样规定的,路边上如果没有画黄实线的,那么这个路段是可以临时停车的,但驾驶员是不能离开车的。”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7年1月初,丹丹去世7个多月后,警方在上海的各主要干道,立起了禁止停车的告示牌。

这个悲剧的发生,(原因)是每个人都在违章。也就是说,其实对于严格地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这个意识,在人们心中还没有形成,大家只是为了图方便。在如今复杂的交通状况之下,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常常是多种原因造成的,要有安全的交通环境,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要尽自己的责任。

亚马逊雨林那只蝴蝶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不该也不能振动那一下翅膀,美国的得克萨斯州两周后就不会刮起那阵龙卷风。

可是,没有如果。

2017年《今日说法》观后感二:

5月16日下午,保姆用电瓶车载着丹丹从学校去晚托班。

下午4点33分,电瓶车行驶至浦东桃林路、羽山路路口,这条路只有一条机动车道,当时非机动车道被六辆违规停放的车占据。

于是保姆将电瓶车开上了机动车道,前方的自行车也向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这时,一名环卫工人从非机动车道上走了出来,而自行车车主为了避免与环卫工人相撞,下意识往左侧了一点。

可正是这时候,保姆试图超越这辆自行车,刚好行驶到了自行车的左边,就和往左倾的自行车相撞,造成了自行车失控,向左侧倾倒。于是,坐在电瓶车后座的丹丹就被自行车车主撞到了地上。

保姆还没反应过来,从后方逆行而来的公交车便从丹丹头部轧了过去。

当天下午5点20分,因头部重伤,丹丹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8月,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保姆和公交司机提起公诉。2017年10月8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保姆和公交车司机犯交通肇事罪成立,造成一人死亡。都各自判处了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判决后,肇事的公交车司机,已被所在的公交公司开除,保姆则回了安徽老家。

另外,警方指出:“法律有规定的,停放车辆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临时停车不得妨碍正常车辆的通行。所以说,我们就认为他是违法(停车)了。司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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