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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初一网上预申请系统zsjz.lhxq.edu.cn:8090/visitlhua

2018龙华区初一网上预申请系统http://zsjz.lhxq.edu.cn:8090/visitlhuagbcyjz龙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10:00 - 2018年5月4日18:00、初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0:00 - 2017年5月4日18:00。
2.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免影响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和学区积分的结果,以及学位安排。
3.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材料。
(1)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网上报名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建议避开报名的高峰期。
5.建议家长要提前查询好房产的房屋编码(25位),用房屋编码查询选择房屋信息,没有房屋编码的新楼盘持预售合同去申请学校登记房屋信息。

6.为保证学位申请顺利,请使用谷歌浏览器。

一、2018年秋季新生招生依据什么文件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

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

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 号);

6.《关于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华人才办发〔2014〕1号);

7.《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180号);

8.《关于做好龙华区2018-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18〕65号);

9.《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

(七)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

(八)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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