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平均学费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平均学费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