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岭南师范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一、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9月9日
2.报到地点:设在岭南师范学院校内。报到期间,学校分别在湛江市赤坎海田汽车中心客运站、麻章汽车站、湛江汽车南站、湛江火车西站、湛江火车南站(终点站)设置新生接待处,提供免费巴士迎接新生到校。
3.报到办理:凭准考证和岭南师范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于9月9日当天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凡9月23日前不报到且不请假者,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岭南师范学院将注销其入学资格。
4.携带材料:需带本人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相片11张,用于办理有关表格和证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张(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复印件上需学生本人签字),用于办理银行卡等业务。
二、党团关系
1.团组织关系:自带团员证、团籍等材料,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团委代管,移交工作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咨询部门及电话:校团委,0759-3174638
2.党组织关系:由原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组织部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转入的接收单位为:“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省内转入的接收单位为:“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公室,由二级学院党委汇总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咨询部门及电话:党委组织部,0759-3182970
三、档案办理
若生源省份有纸质档案的,则新生凭准考证和岭南师范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招生办或中学领取考生纸质档案,报到时交到所在二级学院的辅导员处。
咨询部门及电话: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0759-3183211
四、户口办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湛江市(含各县区)本地新生户口不迁移。湛江市以外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选择户口迁移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明必须用电脑打印,迁移地址请写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岭南师范学院”,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内容必须与档案和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移证不得有涂改。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需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请在入学报到时将《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交由学校保卫处办理入户,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部门及电话:保卫处,0759-3183856
五、缴费办理
为了缴交学费的安全和便捷,学校已为学生免费办理了缴学费的工商银行卡(以下简称缴费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请按相应专业的缴费标准将应缴费用于8月30日前存(汇)入的缴费银行卡,缴存的费用包括:学费 +住宿费 +教材费 +1元(存款若多于应缴费用,足额扣缴费用后余额是学生本人存款),学校委托银行定期批量代扣收取学杂费。如果在8月30日前未能及时存(汇)钱入卡者,请于入学报到日前将学费存(汇)入缴费银行卡。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标准附后。新生统一安排在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缴费银行卡供您在整个学习期间缴交学费之用。学生存学费到缴费银行卡,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办理:
(1)当地有工商银行。首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缴费银行卡前往当地任何一间工商银行办理激活卡业务(必须激活卡才能进行正常的扣学费业务),然后将足额学杂费直接存入本人的缴费银行卡;
(2)当地没有工商银行。可到当地其他任一家银行填写汇款单,将学杂费汇入学生本人缴费银行卡,到校后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缴费银行卡前往当地任一间工商银行办理激活卡业务,否则该卡不能扣学费。
请妥善保管本人的缴费银行卡。若该卡出现丢失、毁损,请到校后及时带身份证到学校工行重新办理新卡,并到财务处更改档案资料。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缴费银行卡,以免银行在统一扣费的时候将您生活费扣走。
咨询部门及电话:财务处收费科,0759-3183842
六、新生体检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生入学需参加体检。
咨询部门及电话:门诊部,0759-3174017
七、其他
1.在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各种证件、现金及贵重物品。床上、生活用品自备或到校后自行购置,床的规格尺寸为90cm×190cm。
2.军训服装要求款式统一,学校中标价为每套(6件)65.00元,由学生集中向服装供应商(在报到现场设点)购买,学生也可按照统一的款式自行购买。
3.新生入学时,学校统一发放“校园一卡通”,用于校内就餐、购物、身份识别等。报到当天,请到所在二级学院接待点,缴交现金100元并领取“校园一卡通”(卡内含可使用金额100元)。
转专业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特长或兴趣,需要在其他专业学习和培养;
2.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符合相关规定;
4.参与学校各类教学改革(包括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改革、对外交流合作、创新创业等),需要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本科二年级及以上;
2.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
3.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4.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5.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
6.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7.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