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结束后,广州商学院新生被录取同学们陆续都到校报到~而宿舍作为同学们朝夕相处之场所,如果不懂相处之道,难免会摩擦不断,更有甚者堪比宫斗大戏。所以各位大学新生一定要珍惜室友之间的友情,彼此处好关系。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州商学院宿舍条件和宿舍环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2019年广州商学院宿舍条件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本文吧。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学生公寓的秩序和安全,优化学生公寓的住宿环境,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生学习交流的重要阵地和道德实践的重要阵地,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和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重要窗口。
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是维护学生公寓秩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培育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措施,有关职能部门、各系和广大师生员工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自觉性。
第三条
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以育人为本、服务至上为根本宗旨,以服务学生和引导学生培育为根本任务,以创建安全有序、整洁舒适、温馨和谐、文明高雅的大学生之家为根本目标,以学生满意为根本标准。
第四条
学院把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议事范围,作为考核评估学生工作部门、各系和辅导员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要素。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领导组,该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学院办公室主任、园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资产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学生公寓自律组织负责人。
第六条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领导组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制定、修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二)理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关系,明确各职能部门、各系、学生自律组织以及公寓管理员、辅导员在公寓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职责;
(三)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或决策,制定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措施;
(四)召开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年度总结会议,表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研究决定与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有关的其它重要工作。
第七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各司其责、学生参与、各方面相互支持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
第八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以生为本、精诚服务原则,为入住学生提供热情、周到、精细、良好的服务,努力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努力促进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第十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学院保障学生享受学习、交往、休息的权利与自由,但学生不得影响或损害学校和其他同学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工作部门主管与全院齐抓共管相结合原则,学生工作部门大力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增强工作合力。
第十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坚持管理服务与公寓文化建设相结合原则,努力优化育人环境、强化育人功能,着力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与行为习惯,构建和谐同学关系,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
第十三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教育、管理、服务与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在公寓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
学生办完入住手续后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学生公寓居住;
(二)依规使用学生公寓公共设施和室内设备;
(三)在学生公寓休息、学习和交流;
(四)依规使用学生公寓的水、电、气和网络;
(五)对涉及公寓管理的有关事宜有知情权和咨询权;
(六)参与学生公寓民主管理和文化建设;
(七)依法依规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八)与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有关的正当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第十五条
入住学生应当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学校纪律规范和学生公寓管理规范,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秩序和安全;
(二)依法依规缴纳住宿费、水费、电费、气费和网络使用费;
(三)接受室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寝室值日工作,自觉搞好个人内务卫生,维护公寓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公寓文化建设;
(四)尊重同学,和睦相处,互助友爱,团结协作;
(五)遵守社会公德,惜时勤学,按时作息,不妨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休息;
(六)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害公寓的设施和设备,不浪费水电,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七)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骗和安全用电工作,依规使用电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完成院、系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布置的与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有关的各项任务。